只有借条能认定存在借款关系吗?债务人隐藏了,能直接将代为保管的车子拿来抵债吗?
2020-01-22温州民间借贷律师
崔波,温州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只有借条能认定存在借款关系吗?
建立借款关系后,到了还款期限发现对方不肯还钱的,出借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还钱。那么,提起诉讼后要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借款关系,而借条是最为直接的证明,所以有些人认为只要拿出借条就可以。
一方借钱不还,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只有借条的话其实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但是,如果借款人抗辩已经还清欠款,并且提供了足以反驳的证据,法院为做出正确判决,出借人只有借条的话就要其他证据佐证。
所以,特殊情况下,只有借条的话并不一定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出借人还是要找出其他证据进行证明的。
具体而言,出借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双方的电话录音,如在电话里提到还钱的事,并且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
2、双方的手机短信,如短信内容里提到还钱的事,看对方回复里有没有承认借钱的事;
3、到银行调取当时提款的凭证或者是转账的凭证等;
4、找当时在场的人作证。
因此,起诉后被对方反驳时,要能够证明对方确实没有还钱,那么就要找出其他证据进行佐证,所以收集证据时不能只注意借条一个证据。
不过,只有借条被对方反驳的,对方又没提供其他足以证明的证据的,那么出借人也可以不用找出其他证据佐证。但是,需要其他证据证明,依靠自身能力又难以找到有用的证据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债务人隐藏了,能直接将代为保管的车子拿来抵债吗?
现在借钱最怕遇到不肯还钱的,特别是人还失踪了的,那么债权人只能尽量掌握对方更多的财物,否则的话就会“人财两空”。于是,有些债权人一旦发现对方跑路失踪了,发现对方还有车子在自己手上的,就直接拿这车子抵债。
其实,债权人要是发现债务人跑路失踪了的,想要将代为保管的车子占为己有,因为不是对方抵押的东西,对方要是不同意的,不能直接将车子划为自己所有。
现在想要尽快拿车子抵债的,需要先经过法院起诉:
1、确定诉讼法院
确定了诉讼时效还在两年期限内之后,可直接向借款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起诉讼,出借人要向法院提供借款凭证、借款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出借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借款人。
2、法院公告传唤
起诉时带上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因为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借款人应诉。
3、法院审理判决
在法院的公告期届满后,借款人不出来应诉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出借人胜诉的,即使借款人人下落不明,但是出借人申请执行时,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因此,在经过法院起诉之后,你可以就保管的车子的拍卖款得到欠款,要是拍卖款不够的,还可以等发现对方还有其他财产的时候再要求执行。
最后,实际中债权人要是发现债务人失踪了的,往往会比较着急,因为不是家庭共同债务,又不能找其家人还钱,但又不可能放过这笔债款,这时候就会把对方的车子等价值较大的财产直接搬来抵债。因为这些是对方合法持有的东西,贸然拿走抵债很容易违反法律规定,所以一定要记得及时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