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民间借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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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债不还如何起诉 债务人欠债不还能否执行其个人财产

2020-01-20温州民间借贷律师

 崔波,温州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债务人欠债不还如何起诉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您的钱借出去但是债务人欠钱不还,您应该怎么办讨债虽说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如今讨债的方法和技巧可谓是五花八门,每位讨债的人也是施展出了浑身解数。那么债务人欠债不还如何起诉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债务人欠债不还如何起诉及其相关问题。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如何起诉: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的时候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二、债权人的其他申诉路径一:


  1、申请先予执行法


  1、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的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追索劳动报酬的;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


  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


  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


  须有当事人申请声,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三、债权人的其他申诉路径二:


  1、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节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2、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债务人欠债不还如何起诉及其相关问题。当您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时,您应该用法律的方式积极维护自己的利益。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债务人欠债不还如何起诉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债务人欠债不还能否执行其个人财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与人的交往是十分密切的,所以经常会有一些经济上的往来,有些人还会找自己的亲戚朋友借钱应急,在借钱过后就应当及时还钱,但是社会上总是会有一些老赖,债权人只能到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债务人欠债不还能否执行其个人财产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能否执行其个人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所载明的给付金钱的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下达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会依法传唤债务人,并要求其出具财产清单,并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指挥系统;之中查找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发现对方的不动产,会立即予以查封,用于执行生效判决。


  如果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法院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会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13条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之刑责。如果并未达到追究刑责的标准,对方不积极履行判决,法官会给其姓名 证件号码输入;被执行失信人黑名单;,对其的高消费、贷款等方面造成严重不利影响,以此来迫使对方积极履行生效判决。


  二、如何合法、有效地讨回债务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


  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债务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经营证照复印件、银行帐户、公司法人或负责人及股东的个人信息等。债务人是自然人的要保留搜集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等。


  3、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对于欠债的公司,获得其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可以大致了解其经营情况、了解其员工的收入状况;对于欠债的自然人,可以了解其单位的其他职工的收入状况、了解其家庭的消费状况。


  三、是否可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使是唯一住房亦可执行: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


  综上所述,债权人在借款时就应当收集证据,如果日后发生纠纷也要及时处理,不能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债权人在起诉以后债务人还是拒不还款,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只有唯一的住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执行的。以上就是;债务人欠债不还能否执行其个人财产;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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