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民间借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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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其名下抵押给债权人的房产如何处理?朋友未还钱意外死亡,能要求其家属还钱吗?

2020-01-14温州民间借贷律师

  崔波,温州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债务人死亡,其名下抵押给债权人的房产如何处理?

借款人没有还款就死亡了,当初用来抵押的房产是过户到债权人名下,还是借款人的子女继承房子首先要跟债务人继承人进行谈判,说明抵押给债权人的房产需要优先清偿债务,剩下的部分才是遗产,如果跟债务人的继承人不能协商好的,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索回欠款。而提起诉讼时,还需要清楚债务人的遗产是否已经进行分割,根据不同的情况争取回自己的利益。


债务人死亡,处理抵押房产有以下建议:


1、首先同数个继承人进行充分谈判,摸清各继承人对遗产抵押物的意图,阐明抵押给银行的房产须优先清偿债务,剩余的部分才是遗产,尽早达成有利于回收债权的高效变现抵押物或变更优势借款主体的便利模式。在谈判的同时须要掌握各个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为不能达成处置目标进而提起诉讼做准备。


2、在抵押房产继承处置不能得到数个继承人一致同意的条件下,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确定具体的被告后,通过法院的判决和强制执行对设置的抵押遗产进行有效处置。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申请强制执行抵押房。


债务人用房屋抵押借款,在他意外死亡后,债权人处理抵押房产时,要先跟债务人的继承人协商好,表明抵押的房屋要优先清偿自己的债务。通过诉讼途径处理抵押房产时,区分债务人的遗产是否已分割还有其他情况要考虑。处理抵押房产,涉及金额较大,程序比较繁琐的,建议委托债务追讨专业律师进行处理,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侧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朋友未还钱意外死亡,能要求其家属还钱吗?

很多人都有种观念认为“父债子还”,债务人死亡时,他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人都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这种观念跟法律规定是不相符的。债权人想跟欠款人的家人要债,还要看他们是否有承担债务人生前债务的清偿义务,结合债务的性质和债务人的继承人是否继承了遗产来考虑。


要求债务人近亲属偿还债务的条件


条件一,债务人所欠的债属于家人应承担的债务。在要求偿还债务之前,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还要注意,赌债等非法的债权是不能够继承的。债务人死后,其亲属没有偿还的义务。


条件二,债务人的近亲属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应当用所得遗产来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债款的数目超出遗产价值,继承人可自愿对超出部分偿还或者不偿还。


债权人找到债务人的家人要债,协商不成的,当债务人的家人以诸多理由拒绝还款的,要通过法院起诉来追回欠款,在起诉时,需要提供债务人近亲属符合偿还债务的条件证据,如果搜集证据困难,建议委托债务追讨律师进行处理,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侧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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