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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债务追讨中录音证据的效力如何?讨债需要什么证据?

2019-02-01温州民间借贷律师

  马上就过年了,这就意味着讨债的多了,很多人讨债失败,一是大部分人的法律意识不强,二是讨债也是需要技巧的,老板不会你上门讨债就会还你,你知道讨债需要哪些证据吗?录音能不能作为讨债的证据?今天给大家讲讲讨债方面的知识。

  崔波律师,执业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各种债务追收清欠,合同争议处理,应对违法追债纠缠,债权债务诉讼代理与仲裁代理,货款、借款、赔款、违约金、房款租金、违法赠予追回等债务纠纷处理。以其应有的职业品质,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求全务实的工作作风为社会各界客户,提供了大量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良好的信誉。

录音证据的效力如何?

  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有不少案件,因为录音证据起了关键作用,让持有该证据的当事人胜诉。这样的案例不时就有报道,有些人就以为手持录音证据就万事无忧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刚才提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70条,对录音证据所加的限制,除了“合法手段取得”外,还有其他限制。比如“有其他证据佐证”、“无疑点”。
  《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般来讲,如果只有录音证据,没有其他佐证,得到法院支持是有难度的。
  另外,由于当事人缺乏经验,录音内容不清楚、不准确,无法和其他证据相互佐证,也导致有些合法取得的录音证据,最终不能成为定案依据。所以,录音证据的收集,也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

讨债需要什么证据?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比如出借金额,已还款数额等。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① 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 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③ 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
  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5.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具体法律条文、法规依据等。

  6.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崔波律师,温州债务纠纷律师,拥有专业的债权债务知识水平,专注于为个人、企业提供债务追讨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服务,拥有专业的债权债务知识水平,专注于为个人、企业提供债务追讨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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